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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数据上报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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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14-08-12

各市、县(市、区)教育局,各高等学校:
现将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<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(2014年修订)>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并对我省做好2014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与上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,请一并执行。
一、测试标准与要求
从2014年9月1日开始,我省普通高等学校、中等职业学校、中小学校,统一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(2014年修订)》规定的测试项目和评分标准,各地各校不得擅自修改或增删。要按照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〈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〉等三个文件的通知》精神,其中涉及到2014年全国测试的项目内容、评分标准等变更情况,各地、各校要及时传达、认真掌握、具体实施。要根据项目变更情况,购置或更新符合测试要求的仪器和设备,组织培训测试人员,落实测试教师的工作量,制定本地、本校的测试、上报工作方案,完成测试工作任务。
参加过2014年本科学校大三学生体质省级抽测、201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调研的大、中、小学生,其相同测试项目的相关测试数据可直接作为本次测试数据上报。
中小学生身高、体重、肺活量等项目的测试可与体检工作相结合,使用同一结果,不重复测试。
二、测试方法与动作要领
测试方法按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》(人民教育出版社〔2007〕年出版)中的有关要求进行。各项目动作标准,尤其是仰卧起坐(坐起时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为完成一次,不得借用肘部撑垫或臀部起落的力量)、坐位体前屈(两腿伸直平蹬测试板,上体前屈用指尖逐渐匀速向前推动游标,不得突然发力)、一分钟跳绳(测试一分钟内跳绳次数,中断可以累计计算总数)和引体向上(正握,向上引体至下巴超过杠面算完成一次,引体时躯干不得有振动等任何附加动作)等项目,要按规范完成。
三、测试流程与上报要求
1.总体时间要求。根据教育部要求,我省大中学校在2014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,准确、规范、全面完成2014年项目测试、数据上报、结果公示、逐级审核、抽测抽检等各项工作,确保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,确保本地区学校数据上报率达到100%。
2.数据上报办法。各地各校要指派专人,认真负责做好数据上报工作,妥善保管系统账户和密码。如有密码遗失,或系统操作等技术问题,可按照“学生体质健康网”上的相关说明和步骤,及时与教育部数据上报技术服务人员联系。
3.数据审核流程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自身职责和系统设置的权限,做好相关数据的审核工作,学校上报数据由主管该校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;要事先校对系统中所辖学校的信息和设置情况,做好上报学校数和统计口径的规范管理。各教学点都应归口中心校统一上报,没有独立学校代码和系统账户的分校、校区汇总到主校统一上报;学校迁移和删除须根据实际情况,经相关教育部门协商并审核同意后,在系统内进行操作。新增学校,须通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,经教育部批准后增加测试单位。
4.数据抽测。教育部于2014年11月1日至30日期间,组织委托第三方对我省上报数据进行随机抽查复核,并将现场抽查测试数据与学校上报数据进行一致性比对、综合分析和反馈各地。我省也将组织专家对各地各校进行抽测。根据教育部和我省的抽测数据结果,将通报各地。
四、确保测试安全
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学生体育安全教育和防护工作,加强安全指导和监督,对近期有过感冒或身体不适的学生应延后测试。要制定学生体测安全保障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,加强学生运动安全教育和风险管理,确保学生体测工作安全、有序开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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